應該說現實和漫畫是兩個不同的世界,它們圍著各自的主人公獨立運轉,現實是妍珠漫畫是姜哲,而兩個世界能聯結互動的媒介是[繪圖板和漫畫書]。 這樣看的話,這裡的假設就是宋編一直強調的規則與變數。作者先設立規則,又寫下變數來打破規則,讓變數成為新的規則。
我猜宋編開始寫這齣戲的時候已經立下穿越的規則是[意念],意念就能讓主人公穿越不同次元,不須要像[九回]或[仁顯]那樣靠柱香或符咒。但一開始不能這樣演,一開始就隨意穿越那這戲就沒看頭了,所以一步步來。第一次透過屏幕用拉的,第二次才用意念召喚,第三次才告訴觀眾能召喚的不止一人,這變數同時也是複數,會越增越多的。
其實這部戲能穿越的就四個,除了男女主外,真兇是設定,爸爸是作者所以能穿,而能召喚的在第11集裡加了檢察官,因為他與真兇聯手,要追查女主。所以,即使是複數也是有潛規則的,不會阿貓阿狗都能召喚,召喚的發生是受制於情節需要的。因為情節的需要,所以召喚了。
漫畫人物能召喚現實人物,姜哲又剛好是穿越到現實的出場人物,因此,他的第一個假設:[我可以把自己召喚到漫畫中]便成立了。第二個假設作者用了辯證法,所以也成立了,至少我們沒法駁倒它:[因為姜哲在這章情節中是從現實被召喚進來漫畫的人物,所以在情節結束換章出現[待續]後,就能像女主常做的一樣,回到現實世界。]
我想這也是宋編的高明處,這種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邏輯,是透過我們理工科的天才姜同學一一展開給我們看的,浪漫的事才交由妍珠負責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