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於先讓被告做了一次證人,說了兩個人關於案發時的情況,然後所謂的被害人出庭,先說自己是目擊者,逼出被告指認被害人沒死坐在那,這時候出現個騎虎難下的局面。即如果被告認同證人說的話,則自己謀殺罪名成立,如果不認同證人說的話,則自己做了偽證且所有制造假幣的罪名不得不成立。同時還沒有百分百的證據證明證人和被害人是同一個人。大概是這麼個意思,其中的梗是這個情況,可能我還有點顛倒,但是是這個意思。沒能完全梳理是沒花太多時間,因為臉盲,其次是導演的重點放在了結構上,有點煩和複雜,在該強調的地方反而弱了,但是也比一般電影好,這個電影作為案件犯罪類型的電影,重點不在犯罪推理上,而在於法庭審判的藝術,和國產的全名目擊是一個類型,即利用打破審判規則出其不意,給人驚喜!所以我給四星,本來想打五星拉拉分的,後來想算了,這個電影的觀者貌似不是很多
轉自:豆瓣/國境以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