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節內容很明顯是借鑒了十二怒漢。十二怒漢我沒看過,但是看過幾年前國內拍的《十二公民》。主旨大意並不會相差太多。但是十二公民的確是非常的加入了國內的接地氣元素,而這一部陪審員也是借著韓國法律改革的一大背景,總體來說還是可圈可點。 法律的意義不是為了懲罰人,而是為了不懲罰人。這句話還是點出了整部影片的主旨。其實故事到最後,到底兇手是誰,被告有沒有做出十惡不赦的惡事,觀眾也好,陪審員也好,法官也好,我們都不知道。但是我還記得那個詞,疑罪從無。除非是有板上釘釘的一切證據表明兇手,那法律就不應該去懲罰。 還有沒有別的可能?我是不是能夠說服自己的良知?必須足夠堅定,才能夠做出最後的判斷。因為面對的不是一個錯誤,而是對一個人來說不可挽回的決定。 再多的慎重也不嫌多。再多的考慮猶豫也不會浪費。
轉自:豆瓣/竹子 |